打造中国验厂咨询诚信品牌
深圳市博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400-155-6528
400-777-6586
网站首页
关于BSCI
BSCI动态
BSCI常见问题
关于我们
联系我们
联系我们
MORE
深圳市博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
TEL:+86-0755-2780 8026(总机)
FAX:+86-0755-2780 8019
地址: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源路中央大道(写字楼)B座13M~L(西乡地铁D、碧海湾C出口)
Email:Boteensz@126.com
点击关注
加微信
BSCI动态
怎么避免由于员工不签合同而引起BSCI审核不通过
作者:peggie          已阅:
次
如果BSCI审核过程中发现工厂存在员工和工厂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,很可能会导致BSCI审核不通过,但是事实上有时候不是工厂不愿意签订合同,而是员工不愿意签订合同,根据法律,如果工厂在用工一个月后未满一年期间没有与工厂签订合同,则需支付双倍工资给工人,但是如果没有支付双倍工资,工厂就是违背劳动法的,这种工厂是BSCI审核不认可的。那么怎样避免这种现象产生呢?BSCI建议工厂规范用工流程,招用新员工一定做
到先签订合同,后报到工作,树立合同先行观念;
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,劳动者不与用
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,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,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。 (《实施细则》第5条)
不论招用正式员工还是使用劳务工,
用工部门不能擅自决定,一定要人力资源部门专业操作;
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,依法取
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,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;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,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。 (《实施细则》第4条)
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
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,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,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;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,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,并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。
更多的
BSCI认证
问题请关注深圳博邦验厂咨询
友情链接: